网友你好:
收到你的举报后我局立即责成冀南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现场未生产,生产设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作业,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配套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电焊工序配套袋式除尘器及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喷塑过程中,没有喷涂到零件上的大部分塑粉被布袋除尘器回收,可以重复利用,布袋除尘器回收装置的废气由管道引入与固化共用的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通过管道引入共用的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内无易燃液体随意堆放情况。现场未发现粉尘污染现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公司生产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执行豁免管理,于2024年6月3日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现场情况勘察结束后,我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负责人,加强日常管理,在生产时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感谢网友对我们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回复单位: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