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安县漳河店镇西村雨水池倾倒垃圾的举报
致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河店镇西村“西坑”位于人民法院东侧十字路口处,因地势最低,长期以来一直发挥着积蓄村内雨水的作用。过去因村民环保意识薄弱,雨水池倾倒垃圾的现象一直存在。村委会为改善此现象做出过很多努力,包括:修筑围栏、组织捡垃圾、村中设置垃圾桶、组织环保教育等。随着多项措施的落实和大家环保意识的提高,村民倾倒垃圾的现象几乎不在发生。
但是近期有邻村村民向其中倾倒垃圾,作为周边居民,为了个人夏天不受异味困扰,也为了村中雨天积水的正常积蓄,我认为都应该制止这种行为。
2025年10月29日下午我发现陌生人(后了解为东村人)向其中倾倒含有废弃灯笼、麻袋的草料,故先拍照为证准备举报,后欲制止此行为,但却遭到对方拒绝和威胁恐吓。我以受到威胁恐吓为由报警,要求对方清理倾倒垃圾,但未成功,警察来后表示公共区域我和他们都无权让对方清理,要求找村委会或环保局解决此事,对方未做清理离开并称“告谁也没用,以后还倒”。
我本以为公安可以制止对方行为要求对方移除倾倒垃圾,但是公安也不是万能的,那我村的村委会有如何管得了他村人呢?故只能向贵局进行举报。
对于此事我有以下看法:1、农村居住环境问题属于环保问题,也应得到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的重视。2、加强企业及其他组织的环保管理的同时,也应加强个人的环保管理。3、村镇政府部门并未做好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人们的环保意识有待提高,不仅仅指的是部分居民,还有政府公务人员。
对于此事我有以下诉求:1、漳河店镇政府加强内部公务人员环保教育,下属村委会加强村民环保教育,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应尽监管责任并安排专人监督。2、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应督促漳河店镇东村村委会深刻反省自己环保工作的不足,并督促其向西村村民公开道歉。3、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应督促漳河店镇西村村委会确定人员管理雨水池环境问题,每天监督巡查,并对后续雨水池垃圾倾倒问题负责。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在保护自然环境的同时也不能忘记居民居住环境的治理,在加强企业及其他组织的环保管理的同时也不能忘记个人污染环境的排查。希望贵局可以重视此事和此事所反映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