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执法人员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场检查情况
2024年11月22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执法人员对馆陶县文卫街祥和二期小区进行现场核查,举报反映的噪声是冬季取暖空气能设备产生的噪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章第七十三条规定,我局将该件移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
二、处理情况
2024年11月22日,我局馆陶县分局执法人员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区人员与物业进行沟通,该物业表示对空气能设备做好隔音板,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回复单位: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