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03-11 浏览量:3952 来源: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为有效防控秸秆、垃圾、荒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的露天焚烧行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省、市秸秆禁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邯郸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有关要求,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全年全面全域禁烧,构建科技支撑、依法治理、群防群治的常态化禁烧监管格局,坚决遏制露天焚烧行为,争取全省排名位于中上游,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机制


(一)健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科学设置监管网格,明确各级网格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组织实施、责任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网格化监管体系。压实各级网格长和网格员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对全部区域进行划片包地,全程跟踪,严防死守,不折不扣把工作落实到一线。


(二)加强平台管理。按照《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要求,严格禁烧平台管理和维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禁烧监控平台作用,发现火情告警后,及时科学推送、精准研判、处置反馈,做到每一起露天焚烧火情按要求、时限,准确进行反馈。


(三)重点巡查督导。一是开展重点区域帮扶督导。对“两高”沿线和重点乡(镇)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火情、隐患进行巡查排查,发现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隐患交办乡(镇)及时清理,对重点乡(镇)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二是加强巡查弥补技防不足。针对技防巡查不到位问题,市、县、乡、村四级联动,采取多种形式的巡查来弥补技防漏洞。对技防盲区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三是开展交叉互查行动。夏收、秋收等重点时段,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交叉互查行动。


(四)强化源头管控。为及时消除隐患,定期组织各县(市、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隐患清理行动,对田间、地头、垃圾点、沟渠等处的秸秆、杂草、垃圾等可燃物进行集中清理。对发现的隐患,各县乡村均要明确专人负责盯办,彻底清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网格作用,建立健全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应急处置制度、隐患清理制度,确保露天焚烧火情“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处置即反馈”,坚决遏制露天焚烧行为。夏收、秋收等重点时段,召开全市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调度会议,强化抓好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定期与省禁烧指挥中心对接沟通,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管控措施。


(二)营造禁烧氛围。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级电台、电视台、报纸、手机客户端、微信矩阵,开展大密度、高强度的集中播放、刊发、推送。二是开展现场宣传。组织各县、乡(镇)、村利用巡查小分队在田间地头巡查的时机,用小喇叭开展禁烧宣传,宣传车不间断上路宣传,村委会大喇叭连续播放,做到家喻户晓。三是做好入户宣讲。协调县乡村干部深入农户进行宣讲,特别是要帮助群众算好经济账、生态账、成本账,让群众真正理解和懂得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的危害、处罚的严厉,做到群众主动“不烧”和主动“利用”的转变,增强群众环保意识,营造全面参与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追究。及时梳理汇总省通报露天焚烧火情和巡查发现火情情况,达到问责条件的,向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印发提示函,建议按照《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对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不力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建立问责台账,督办问责落实情况,确保每一起问责形成有效震慑。督促各县(市、区)对每一起火情真正查明原因,严厉打击,并依法依规处罚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