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工作的 通知
各县(市、区)分局:
为落实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有关规定,按照科学审慎、程序规范的原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经营单位申请程序
(一)首次申请
申请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经营的单位应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向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交《邯郸市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经营申请表(首次或重新)》等相关材料。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并经现场核实,确认申请材料与现场一致,且符合相关豁免条件的,向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初审意见(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请,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出具不同意的意见。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上报的申请材料,依据最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有关规定评估其是否符合豁免条件,组织专家开展审查评估,出具是否同意经营豁免类危险废物的函。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经营单位凭同意函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并进行豁免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备案。
首次申请豁免经营有效期为1年。
(二)变更申请
豁免管理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更的,向作出豁免管理决定的生态环境部门提交《邯郸市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经营申请表(变更或延续)》(附件2)和变更事项相关说明材料。
(三)延续申请
豁免管理经营单位到期后需延续豁免经营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交《邯郸市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经营申请表(变更或延续)》和豁免经营期间的危险废物豁免经营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接收、贮存、利用(处置)情况,次生危险废物产生及转移情况,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及环保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并经现场核实,确认申请材料与现场一致,且符合相关豁免条件的,向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初审意见(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请,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出具不同意的意见。
延续豁免经营有效期为3年。
(四)重新申请
豁免管理经营单位利用(处置)工艺、设施、危险废物类别、有害或有用组分发生变化、利用(处置)数量超出豁免核定规模、不能按原利用(处置)方式等重大变化影响豁免经营的,应按首次申请程序重新申请豁免,并提供豁免经营期间的危险废物豁免经营情况报告。未重新备案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重新申请豁免经营有效期为1年。
(五)豁免终止(取消)
1.豁免终止。豁免管理经营单位自愿放弃豁免经营的,依法做好相关经营场所、设施污染防治,以及剩余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终止前30日内,向作出豁免决定的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终止豁免经营的有关情况说明。
2.豁免取消。豁免管理经营单位在豁免经营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因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为不达标的,由作出豁免决定的生态环境部门责令豁免管理经营单位终止其危险废物豁免经营活动,取消豁免经营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二、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经营单位申请材料
申请所需基本材料应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
(2)申请表。
(3)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证。申请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经营的单位,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的能力。
(4)接收方案。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危险废物的产生来源及物化特性、接收标准、检测要求、包装贮存和运输要求、利用处置工艺及设施、污染防治措施、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确保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和《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明确的豁免条件。
(5)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主体责任承诺书复印件。
(6)其他材料。
三、相关管理要求
市域内跨县(市、区)接收以填埋方式豁免处置危险废物的,接收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需报请当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由政府(管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的具体意见,加盖政府(管委会)公章后报市生态环境局。
申请单位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上注册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经营单位后,应尽快完成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并联网,未联网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将该单位纳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检查其危废接收台账、转移联单等信息。
附件:1.邯郸市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经营申请表(首次或重新)
2.邯郸市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经营申请表(变更或延续)
附件1
邯郸市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经营申请表
□首次申请 口重新申请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章) | |||
经营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利用处置设施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危险废物名称、类别代码及豁免环节 | ||||
危险废物接收规模 | ||||
危险废物来源 | ||||
利用处置方式简述 | ||||
提交材料清单: 1、□ 危险废物接收方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危险废物产生来源、物化性质、接收标准、日常检测要求、包装贮存和运输要求、利用处置工艺及设施、污染防治措施、安全措施等); 2、□ 企业营业执照 3、□ 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证等 4、□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主体责任承诺书复印件 5、□ 其他资料 | ||||
我特此确认,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豁免清单”等有关规定申请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经营,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及所附文件和材料均为真实,承诺按照文件的内容和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的综合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各项制度,并承担申报内容不实之后果。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
附件2
邯郸市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经营申请表
□变更申请 口延续申请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章) | |||
经营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利用处置设施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危险废物名称、类别代码及豁免环节 | ||||
危险废物接收规模 | ||||
危险废物来源 | ||||
利用处置方式简述 | ||||
提交材料清单:(变更申请需提交材料1和3、延续申请需提交材料2和3) 1、□ 变更事项相关说明材料; 2、□豁免经营期间的危险废物豁免经营情况报告 3、□ 其他资料 | ||||
我特此确认,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豁免清单”等有关规定申请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经营,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及所附文件和材料均为真实,承诺按照文件的内容和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的综合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各项制度,并承担申报内容不实之后果。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