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深入推进环境执法帮扶 保障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以来,涉县生态环境分局锚定“绿水青山”发展目标,聚焦“改善空气质量”和“优化营商环境”核心任务,充分发挥环境执法监管职能,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围绕“服务”宗旨,持续转变执法理念。秉持“帮扶”理念,坚持“三不罚”原则,即轻微不罚、首违不罚、非主观故意不罚。秉持“督促”理念,坚持“承诺告知”原则,通过线上交流、集中座谈和现场指导等方式,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并实行预警提示。秉持“引导”理念,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有针对性地做好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正面激励企业健康长远发展。今年以来,针对20家工业企业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符合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围绕“助企”原则,持续转变执法方式。始终坚持“无事不扰、无据不查”原则,严格贯彻落实非现场监管要求,确保非必要不入企,让现场执法成为辅助。始终坚持“线索为先、入企审批”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入企审批制度,确保入企有理由,入企有人批,入企执法有理有据。始终坚持“一次进企、全面检查”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一证式执法相关要求,彻底帮扶企业发现问题,降低和减少入企检查概率和频次。今年以来,积极开展涉气重点行业企业自动在线监测安装联网工作,完成3家企业5个排放口安装联网。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分表计电、在线监测、上级交办和视频监控推送线索等,开展企业核查609家次,发现、督促企业整改环境问题136个,助力企业环境治理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涉县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紧扣企业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秉持刚柔并济的执法服务理念,坚持“轻微不罚、首违不罚、非主观故意不罚”原则,持续深化非现场监管,疏堵结合、精准发力,确保生态环境执法帮扶工作更加精准精细,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