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多措并举,全力推进VOCs治理能力提升

发布日期:2026-03-27 浏览量:1801 来源: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提升VOCs治理水平,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加快推进VOCs治理提升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盯臭氧污染防治关键环节,坚持源头防控与过程监管并重,全面开展涉VOCs企业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对辖区内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汽修等行业涉VOCs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逐点位、逐排口梳理核实,建立完整排查台账,详细掌握企业原辅材料使用、VOCs含量、治理设施运行等关键信息,做到“拉出清单、列出明细、登记造册”,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实施达标改造,加快提标升级。组织辖区涉VOCs企业对照省地方排放标准,围绕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等进行全面对标对表,深挖减排潜力,加快提标改造。对不能达标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后方可复产,确保3月底前限期达标。

三是推进源头替代,削减VOCs产生量。全面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源头替代工作,实现应替尽替、能替尽替。健全完善管理台账,深入排查企业涂料、油墨等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督促企业选用水性、高固分等低VOCs含量产品,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量。

四是严格活性炭使用管理,规范治理设施运行。以活性炭吸附和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治理设施为重点监管对象,重点核查活性炭类型、装填量、碘值、更换周期等关键参数,督促企业完成了一轮活性炭更换或再生脱附,对不达标设施限期整改,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下一步,馆陶县分局将持续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对已排查企业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以点带面推动辖区涉VOCs企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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