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是否同意公开:是
邯环承〔2025〕15号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水利局:
李杏民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利用漳河河道土地规范种植的建议”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清漳河、浊漳河自涉县合漳村汇合后称为漳河,是流经我市的一条重要河流。我局高度重视漳河水环境治理改善工作,加大漳河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建立了“加密监测-分析预警-响应处置”的水质精细化管理机制,密切关注漳河水环境质量变化,及时预警处置水质异常;同时,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严禁污水直排入漳河影响漳河水质。漳河上设置的国考岳城水库出口断面、国考蔡小庄断面、省考合漳断面、省考岳城水库库中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密切监测漳河的水环境质量情况,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处置水质异常情况,避免河道种植农作物影响漳河水质。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一二三四
2025年3月31日一二三四
领导签发:王利民
联系人及电话:苏菲红 311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