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9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28 浏览量:942 来源: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邯环承〔202443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595号提案的答复

 

王海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坚持精准差异化管控”收悉,现答复如下: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关社会发展大局,我局始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禁止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努力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强化科学精准管控,减少对企业影响

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制定“一厂一策”差异化管控措施。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精准实施差异化管控。将全市4200余家涉气工业企业全部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通过分类统计、动态更新,实现全覆盖管理。科学实施重污染天气预警,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联合会商,及时预判重污染天气过程,根据上级区域预警通知或本级会商研判结果,提前适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与解除信息。应急响应期间,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差异化减排措施,避免“一刀切”。

二、帮扶提升绩效等级,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积极引导帮扶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对标行业先进,提升绩效等级,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建立绩效评级重点帮扶企业清单,在政策法规、治理技术、无组织管理、在线监测等方面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全力帮扶重点行业治理设施优化提升,2023年帮助58家企业达到A级、B级或引领性水平。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帮扶指导力度,有力有序推进工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创优,减少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管控面。

三、完善执法正面清单,支持企业生产经营

对工业企业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加大正向激励力度,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在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范围或列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中,一般不进行现场检查,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减少各类现场调研指导和执法检查次数,最大限度避免打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分表计电、远程执法等非现场执法检查,及时提醒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做到“环境更好,打扰更少,服务更优”。严格遵照执行《河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于符合免罚条件的违法行为,要求企业签订免罚告知承诺书,限期完成整改,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偷排偷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健康、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邯郸市生态环境

          202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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