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98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邯环承〔2024〕39号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398号提案的答复
刘忠良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黑臭水体基本情况
2021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出农村黑臭水体257处,其中2021年78处、2022年13处、2023年55处,2024年111处,目前150处已完成整治,剩余的107处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已纳入国家治理试点。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建立了农村黑臭水体坑塘清单和排查整治清单,全市农村坑塘(沟渠)清单3364个,总面积达2069.8万平方米。
魏县为2021年国家第一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县,治理黑臭水体18处,采取“一水一策”治理措施,发挥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曲周县在每个治理完成的黑臭水体旁边设有专用二维码,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就能显示该处农村黑臭水体基本信息、整治前和整治后的照片,使黑臭水体整治效果一目了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农村黑臭水体问题签批意见,要求全市有关部门和县级政府提高思想认识,吸取问题教训,扎实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专班,对农村黑臭水体和农村生活污水问题进行调度通报。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了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和市农业农村局组成的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联合督导组,开展常态化监督,定期对20个县(市、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治到位。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不间断开展各类监督检查,一是县乡自查,每季度安排全市20个县市区开展县乡自查,按时上报整改情况;二是市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联合督导组在容易产生黑臭水体的春季和秋季每年开展2次市级督导。三是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督效果。在发现的94处黑臭水体上方(8处已经填平)安装了摄像头,建立了市级建立农村黑臭水体监控平台,并安排专人定期通过平台查找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同时我们充分利用无人机巡航开展暗访,不打招呼、隐蔽拍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全市通报,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排查坑塘(沟渠)3364处,消除风险隐患205处。
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印发《邯郸市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工作方案》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建立了农村黑臭水体坑塘清单和排查整治清单。完善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有奖举报工作的通知》,公布举报电话,对反映属实的进行现金奖励。对各县(市、区)排查情况建立专门档案,落实黑臭水体台账管理,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要求各地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纳入台账管理,整改一起、验收一起、销号一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了《邯郸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量化问责办法》,实行黑臭水体量化分级问责,《办法》出台以来,已经问责相关责任人19名,其中科级干部3名,村干部16名。
四是积极开展试点申报工作。为深入解决农村黑臭水体问题,实现农村环境持续改善。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我局结合市财政局成功申报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新增黑臭水体治理107处,总面积35.88万平方米,涉及14个县区,已申请中央奖补资金1亿元,市、县财政配套投入1.19亿元。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完成试点治理后,我市将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全域清零。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1日
领导签发:张清强
联系人及电话:李锐 3111223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