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邯郸市老旧非营运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5年9月5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邯郸市老旧非营运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和《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冀政发〔2024〕4号)移动源污染治理有关要求,做好全市老旧非营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加快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绿色转型,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1.实施时间及范围;2.淘汰更新补贴适用范围;3.补贴标准;4.补贴申请、审核和发放。
1.实施时间及范围:2025年5月28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邯郸市域内淘汰更新的非营运货车(仅限于国四及以下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仅限于国二及以下叉车、装载机和挖掘机)给予资金补贴。
2.淘汰更新补贴适用范围:①国四及以下非营运货车淘汰更新。邯郸市本籍车辆且在2017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记注册的中重型非营运柴油货车或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登记注册的中重型非营运燃气货车(均不含专项作业车)淘汰(拆解报废或出口注销)及新能源替代。更新替代为新能源的货车包括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汽车,不含插电式混合动力车。②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装配以柴油动力的发动机机械,并已在邯郸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编码登记的国一及以下或2010年9月30日及以前生产的叉车、装载机、挖掘机淘汰及新能源替代;国二及以下或2016年3月31日及以前生产的叉车、装载机、挖掘机淘汰及新能源替代。更新替代为新能源的机械包括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机械,不含插电式混合动力或拖电式机械。
3.补贴标准:仅限于邯郸市本籍车辆、机械,补贴资金实施差别化资金补贴标准。①国四及以下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国四及以下非营运货车淘汰更新按照淘汰车辆类型、提前淘汰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补贴标准,同一台车辆不能重复申请补贴。②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按照报废机械种类、类型和新购置机械功率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补贴标准,同一台机械不能重复申请补贴。
4.补贴申请、审核和发放:①申请渠道。原则上优先采用线上申请审核办理的模式,也可采取线下申请审核方式。②申请补贴所需材料。③材料审核。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利用“邯郸市老旧非营运货车及机械淘汰系统”完成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