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环境领域提升建设项目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4-11-20 浏览量:460 来源: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提升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建设项目服务水平,强化要素保障,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实际,制定措施。

一、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紧密结合,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是什么

以服务建设项目为出发点,通过建设项目环评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排污许可等制度联动,依法依规采取简化内容、容缺受理、帮扶指导等措施,推动建设项目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更加高效,促进企业对环保服务的满意度逐步提升,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应有保障。

三、适用范围是什么

纳入河北省第一批环评改革试点的6个产业园区,分别为河北魏县经济开发区省级、河北邱县经济开发区(省级)、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省级、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省级、河北永年经济开发区省级、河北成安经济开发区省级

四、纳入改革试点的产业园区具体措施什么

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

(二)简化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

(三)推广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

(四)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

(五)不纳入此次改革的情况。

具体内容请查看本措施。

五、对产业园区的审批项目有哪些好处

对符合生态环境政策法规的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建立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即来即办、优先审批。

对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可实行容缺受理,在审批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补齐补正其他有关材料。没有依据确定为审批要件的,不得增设环节,要求提供与环评审批无关的材料。

对入园进区建设项目,规划环评审查可与项目环评审批统筹推进,压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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