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邯郸市梯次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解读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是建设美丽中国、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先进性、引领性、持续性,构建更加完善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邯郸市梯次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邯郸市梯次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共包括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四部分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践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争第一、创唯一”的工作要求,以生态示范创建助力污染防治攻坚,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作为检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的“金标准”落地落责,为美丽邯郸建设贡献力量。
二、任务目标
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和“两山”基地由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属生态环境部门颁发最高荣誉。省厅下达我市目标:“十四五”末创建成功2个以上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或“两山”基地。截至目前,我市复兴区成功创建“两山”基地,离省定目标差1个。
我市自定目标:通过两年努力,到“十四五”末,有2项生态文明示范区或“两山”基地纳入省级后备库,至少有1项获生态环境部命名。
三、实施步骤
一是建立创建梯队。根据区域优势设立三个创建梯队。第一梯队为涉县、复兴区、磁县、峰峰矿区、武安市5个县(市、区);第二梯队为丛台区、永年区、曲周县、邯山区;第三梯队为其他11个县区。 “十四五”期间,从第一梯队择优推进示范创建,完成“十四五”创建目标。二是对第一梯队实施“一把手”月调度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调度推进会,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自我加压,率先创建。其他县(市、区)制定创建计划,长期推进。第一梯队五个县(市、区)要紧扣创建方向对标对表创建指标,科学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或“两山”基地实施方案。三是争列省级后备库。创建规划或实施方案经省生态环境厅评审后发布实施,同步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入库期间,申报地区要逐一对照创建标准找不足、补短板,健全完善佐证材料。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地区近三年有关佐证资料进行资料预审和现场核查,基本符合条件的纳入省级后备库。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牵总协调作用,争取属地党委、政府工作支持,动员全社会力量关注创建、参与创建。各县(市、区)分局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协调,分管领导要定期调度、周密部署,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生态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树立正确导向。各县(市、区)分局要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监管,高标准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严防“限批”、“约谈”等问题发生。认真履行属地责任,提高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水平,杜绝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不得申报”情形。三是对创建成功地区予以奖励。省生态环境厅将在大气、水、土壤、农村生态环境和生态产品价值等政策、项目、资金方面,向创建成功地区倾斜,市局将在政策和项目方面对创建地区予以重点保障。市局对创建成功的县(市、区)在年底考核时予以加5分奖励,对创建成功的分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优先考虑“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