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全面贯彻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展开美丽邯郸建设的重要一年。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现作出以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按照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擘画的邯郸高质量发展蓝图,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争先创优、事争一流,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邯郸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崭新局面提供保障。
二、主要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调高工作标尺,努力“争第一、创唯一”,推动各项工作纵向有进步、横向出亮点、服务见成效。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持续巩固“退后十”成果,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率和重污染天气消除完成省定目标。
——水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优良水体比例达到省定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稳定达标。
——土壤、农村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方面。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管控措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考核点位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双源”点位保持稳定。完成304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自然生态方面。全市生态质量指数(EQI)稳中向好。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定目标。
——污染减排方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省定目标。
三、全面推进美丽邯郸建设实践
(一)加强美丽邯郸建设全面布局。制定美丽邯郸建设规划纲要和实施意见,推动美丽城市建设,继续做好美丽河湖申报工作。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谋划启动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研究编制,提前谋划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
(二)推进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聚焦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持续深化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全面加强联建联防联治。
四、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巩固“退后十”成果。认真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以PM2.5控制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区域协同治理,推动所有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退出全省后10。
(二)强力推进结构减排。实施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升级改造,分步推动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退出,开展独立石灰竖窑企业专项整治,推动临漳县、成安县炭素企业整合重组。10月底前,关停河北峰煤焦化2台75蒸吨燃煤锅炉,推进西部山区清洁取暖改造。11月15日前,传输通道县(市、区)完成45台燃气锅炉替代,全市12台燃油(醇基燃料)、71台生物质取暖锅炉完成替代;推动武安市顶峰热电、邱县新源热力、成安县联能热力燃煤锅炉作为备用热源使用。加大永年区城区集中取暖管网建设力度,完善集中取暖配套设施。强化农用散煤替代,完成50%以上农业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散煤替代工作。
(三)推进移动源新能源替代。邯钢邯宝、东郊热电基本实现大宗物料和产品全部由铁路或新能源车运输,各县(市、区)选择1—2家重点用车单位,同步开展移动源“零排放”试点创建。引导武安市供应永年区的建筑用钢和标准件企业使用的线材、棒材、板材等产品运输使用新能源货车。在具备条件地区建设新能源中转货场。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加快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各县(市、区)低排区范围内,3吨及以下叉车新能源化比例达到40%以上,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及以下叉车100%新能源化。将永年区列为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示范区,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占比达到40%以上。
(四)深入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强柴油货车(机)综合管控,实施路检路查和集中使用地、停放地入户抽查。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实现环保编码登记应登尽登。鼓励工程机械生产销售企业实行销售与编码登记同步服务。强化油品质量监督,开展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和油箱油品质量抽测。加强排放检验机构非现场执法监管。
(五)推动扬尘治理根本性转变。围绕施工工地、线性工程、城乡道路、平交路口、裸露地块、闲置场院、露天停车场、露天矿山、城乡结合部等13个重点领域,建立扬尘污染源清单,强化治理攻坚。全面开展洗城行动,提高道路湿扫保洁水平,定期对树木绿化带、楼顶进行冲洗。严格落实建筑工地“6+2”个100%,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在建建筑工地样板创建率达到90%。持续推进全域控尘,对国省干道、城区道路、平交道口、停车场等开展专项治理,定期通报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情况。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整治,补齐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等环节防尘短板,厂区工业降尘量下降至7吨/平方公里·月。
(六)深化CO治理。优化钢铁企业烧结工序生产工艺,CO排放浓度力争达到3500毫克/立方米以下。强化钢铁企业煤气平衡,增加完善煤气存储、消耗设施,严防煤气在设备故障、工况波动、生产检修等情况下出现放散。指导推动邯钢邯宝公司和武安市试点开展烧结机CO催化氧化技术,及时总结经验,加快全市推广。
(七)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治,实施426项重点治理项目。加强源头治理,6月底前完成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314家企业低VOCs原辅料替代。强化无组织排放监管,对动静密封点达到500个以上的59家企业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分批次推进涉VOCs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治,2024年完成武安工业园区新兴产业园、永年区标准件产业集群、磁县经济开发区典型VOCs示范园区创建,试点开展永年工业园区紧固件企业油雾治理。
(八)加强油烟恶臭噪声整治。各县(市、区)重点餐饮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强化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在重点区域实施餐饮油烟第三方运维管理及在线运行监控。推进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恶臭异味问题排查整治。加大油烟及恶臭扰民问题解决力度。组织开展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推进宁静小区建设。
(九)提升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确保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全面排查工业企业有组织排放口,在线监测要应装尽装、应测尽测、应联尽联。提升工业企业工况远程监管能力,建立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重点行业企业全过程数据监控体系,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措施落实情况远程在线核查。强化露天焚烧“技防+人防”管控,严格落实《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火点核算和问责实施办法》,压紧压实各级责任。细化实化示范区精细化管控方案,明确治理标准、整改时限、责任单位,以点带面,示范引领。
五、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开展滏阳河主城区段水质提升行动。推动实施《滏阳河主城区段水质提升行动方案》,以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以降低入河污染量为主攻方向,实施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水生态修复扩绿增容、水质精细化管理等措施,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全力改善滏阳河水环境和水生态,打造河湖治理典范。
(二)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健全跨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体系,补充完善重点河流自动监测设施,结合人工监测数据,精准监测水质异常情况,及时分析预警,追踪处置污染源头。加强涉水企业执法监管,强化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减少入河污染。
(三)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入溯源排查,完善入河排污口清单台账,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实施分类整治,倒逼陆域污染源治理。2024年,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和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对已完成整治的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不反弹。强化周边污染源执法监管,完善日常巡查长效机制,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六、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一)深化土壤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管,依法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等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对2021年完成的隐患排查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回头看”,年底前全部完成。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监管,严格“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动态更新关闭搬迁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年底前实施管控地块比例不少于75%。
(二)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国考点位月度水质监测预警,“一点一策”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成果应用,落实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严格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持续推进化工园区、水源地等“双源”地下水环境问题整治。
(三)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以滏阳河主城区及上游流域为重点,新增完成230个村庄环境整治,实施490个村庄整改提升,完成304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动态更新监管清单,确保总量清零、动态随清。积极申报国家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河流沿线村庄治理管控。
七、守牢生态安全底线
(一)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新污染物治理。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推动大宗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处置。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管理。动态更新尾矿库监管清单,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自评估,规范小微企业等各类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设。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开展新污染物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风险评估和管控,完善跨部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执法,加大对国家、省下发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内遥感监测图斑甄别核查力度,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积极配合国家、省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积极推动复兴区、涉县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丛台区、磁县在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上有突破。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三)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健全应急准备和响应体系。针对危险废物、尾矿库、重金属、饮用水水源地等关键领域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深入推进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现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
(四)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加强对使用放射源的核技术利用单位督导检查,强化对停产半停产企业及闲置、废旧放射源的排查,开展电磁环境隐患排查和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排查专项行动。完善辐射安全监管系统。组织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大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坚持严格执法与服务引导并重,实施宽严相济的“服务式”执法,深入推行“柔性执法”、“差异化”分类管控和“无打扰”监管执法,用好轻微免罚等制度,审慎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一次帮扶、两次督导、三次严惩”。加大重点领域环境违法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打击力度,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全力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二)加强政策金融科技支撑。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充分发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作用,用足用好气候投融资、EOD项目等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支持渠道和绿色金融支持路径。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加快排污许可与环评、排放源统计、自行监测等有机衔接。严格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积极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围绕重大攻坚任务开展技术攻关。
(三)推动生态环境信息化体系建设。坚持结果导向、流程再造、数字孪生,大力推进数字信息技术与生态环保深度融合。整合生态环境管理各类数据信息,逐步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数据(信息)融合平台,推动环境管理平台数据融合、管理统一、智能利用。完善基础数据,着力构建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共享的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化体系。开展水站、空气站专项检查,严防人为干扰监测和数据造假行为。
(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深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充分利用“一网双微一平台”等新媒体阵地发布生态环境信息,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保障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稳定,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包联化解重点信访事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生态环境舆情管理与应对,认真落实《邯郸市生态环境网络舆情监测与处置机制》和《邯郸市生态环境网络舆情专项考核办法》,做到舆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处置。
九、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一)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治本之策,推动实施钢铁、焦化、建材、煤炭洗选4个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三年行动计划,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升级改造限制类装备,全面提高传统产业含“绿”量、含“新”量、含“金”量。
(二)大力推动工业企业创A创优。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高标准推动6个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确保完成15家、力争完成20家。推动涉气工业企业创A创优,2024年绩效A级、引领性和绩效优级企业数量达到320家。按照生产装备水平、联合生产水平、排污税税收总额占比、单位污染物排放税收贡献、研发投入比例、清洁运输水平、先进生产工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等8项指标,综合评定绩效A级领跑者企业,树立标杆示范。
(三)积极推动碳减排。开展发电、钢铁、建材等重点企业碳排放年度报告与核查。多形式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制定个性化的扶持政策,拓宽项目融资渠道。积极申报国家、省气候投融资试点。推动禽畜粪便甲烷生物天然气、煤矿乏风瓦斯利用、工业领域CCUS等减排项目建设。
十、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
(一)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指导作用,逐步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深化“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规划环评优化提升行动,推进园区环评改革各项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排污许可证联合审查机制和质量控制体系。抓好武安市工业园区、复兴经济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国家试点建设。推动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培育壮大环保产业,探索开展钢铁行业ESG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二)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制定《邯郸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方案》,逐步摸清生态产品资源家底,实施重点领域生态价值开发行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撑体系,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积极开发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VCS(核证碳标准)等碳汇产品,建设一批示范带动效应强的生态产品建设项目,推动碳减排资产价值转化。
(三)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规范政府储备排污权投放,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引导金融机构参与排污权交易改革,完善利用排污权、碳资产等要素抵押质押融资机制,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探索开展重点行业排污权使用监管核查试点。
十一、推动全面争先创优
(一)坚持争第一、创唯一。开展“争第一、创唯一”效能机关建设,把争第一、创唯一精神融入到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在全系统形成争第一、创唯一、敢为人先、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经济发展绩效专项考核、重点工作专项考核、基础绩效考核等重要考核评价中,要保先进、争第一。增强特色意识和创新意识,围绕上级出台的新规划、新部署、新政策,率先提出落地见效的实践路径,在生态环境领域创造更多的邯郸做法、邯郸经验。
(二)全力争政策、争资金、争试点。研究制定争政策、争资金、争试点专项考核办法。积极争列更多国家和省试点示范,及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放大试点示范带动效应。积极争取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上级补助资金、金融支持等各类资金。主动做好政策动向分析,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十二、锻造生态环保铁军
(一)提振工作状态。倡导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强化“文不过夜、事不隔天、雷厉风行”执行观念,严厉治庸治懒,狠抓“庸懒散”反面典型。进一步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开拓视野、解放思想、创新推动,营造奋发进取、敢打敢拼的浓厚干事氛围,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二)强化人才培养。树立“专业精、能力全、观念新、本领强”的干部能力评价导向。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举办“周末大讲堂”等系列专题培训班,教育引导干部学好“三门课”(公共课、专业课、必选课),练就“六种本领”(全局谋划、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推动落实、应急处突、服务发展),打造敢于吃苦、善于攻坚、甘于奉献的铁军队伍。持续开展执法、监测等领域“大比武”“大练兵”,有效提升干部队伍实战水平。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推广“一线工作法”,在治污攻坚第一线锻炼干部。
(三)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人岗相适的原则,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推动干部交流常态化。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健全目标量化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相结合,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
十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化“四强”党支部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党旗飘扬耀邯郸”党建品牌。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深化政治监督,推动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和信访监督贯通协调。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扎实有序推进系统巡察全覆盖。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巡察工作要求,2024年,市局党组巡察全覆盖进度要超过50%。
(二)全面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及时总结推广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与实践贯通转化,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持续推进纪律作风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执法人员教育、管理、监督,持续整治督察执法“一刀切”、审批服务“冷横硬”、履职尽责“推脱绕”等问题,以优良作风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