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实施应用工作的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适应邯郸市重大发展战略和布局调整,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按照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2025年初我市启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目前动态更新方案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备案。请结合实际,切实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实施应用有关工作。
一、启用动态更新成果
此次动态更新工作充分衔接《邯郸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武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划,对武安市和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对应的部分管控措施进行了动态更新(见附件),不涉及单元边界及编码的调整。
二、强化成果实施应用
各县(市、区)要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实施,充分发挥其在促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等方面的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撑作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差异化管控要求融入到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城镇规划、资源开发、项目选址、执法监管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在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及产业园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中加强环境准入应用。
三、推动成果数据共享共用
更新成果已于“河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平台”(http://218.11.12.12:8083/query)及手机移动端APP共享共用,实现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数据查询和项目准入辅助分析。请各县(市、区)充分利用平台功能,保障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落地实施。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