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访问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 > 环境监测 > 水环境质量
2026年2月,我市共9个地表水国控断面,国家对其中9个断面开展了监测工作。地表水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文件)。8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6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66.7%;IV类水质断面1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11.1%;V类水质断面1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11.1%;劣V类水质断面1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11.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