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邯郸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邯郸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邯郸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现将《邯郸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邯郸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邯郸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典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优化“三大结构”。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9月底前关停全部燃煤石灰竖窑,年底前关停13座球团竖炉、1台步进式烧结机,退出17家炭素企业。积极推进电炉短流程炼钢、高炉喷吹焦炉煤气富氢冶炼等先进技术应用。大力优化能源结构,9月底前完成74台5蒸吨以上燃气工业锅炉新能源替代或脱硝深度改造;10月底前完成53台燃气取暖锅炉替代或关停。持续优化运输结构,加快重型货车新能源替代,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全市新能源重型货车注册保有量力争达到8000辆以上。
(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逐步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科学压减煤炭消费。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指导企业按时完成配额清缴。积极推动甲烷排放控制,稳步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工作。开展钢铁产品、制品碳足迹核算,建立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助力企业精准降碳。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20年累计降低22%。
(三)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拓展企业绿色账户、ESG评价应用范围,创新应用场景,助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国家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运用。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深化生态补偿,鼓励支持气候投融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创新,积极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大力推动工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创优,力争完成剩余12家重点行业企业创A。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推进烧结机CO深度治理。强化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完成285个VOCs全流程治理项目。推进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建设。持续抓好全域治尘,严防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散煤复燃,扎实开展移动源污染排放和非标准油品销售排查整治,大力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永年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占比达到50%以上,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峰峰矿区、肥乡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到10%。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国排名稳定改善;PM2.5平均浓度退全省倒1,力争退全省倒3;PM10平均浓度退全省倒3;优良天数和重污染天数完成省定目标。
(五)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开展滏阳河、洺河、马颊河、老沙河、留垒河等重点河流综合治理,7月底前完成沁河生态清淤。科学实施生态补水,完成河道生态补水5000万立方米以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大力整治河湖“四乱”问题,突出抓好滏阳河、沁河及沿线环境问题整治。推进建成区雨污管网混错接整治和补白补缺,提升初期雨水收集净化能力。狠抓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配套管网“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饮用水安全。2025年,巩固提升全域Ⅲ类水治理成效,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六)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整县推进农用地及周边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全面落实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措施。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持续推动关闭搬迁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化工园区、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溯源断源。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定目标,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完成关闭搬迁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任务,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考核点位Ⅴ类水体比例保持在27.27%以下。强化农村环境整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完成纳入国家试点的107处黑臭水体治理主体工程,基本消除较大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农村黑臭水体。
(七)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实施钢铁产业“全链减废”,积极打造企业、学校、医院等“无废细胞”。加强工业大宗固体废物管理,开展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推动大宗固废、新型废弃物、农业废弃物等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化塑料污染治理,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拆解审核。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实施危险废物经营“引领性”企业建设。对涂料、纺织印染等涉新污染物行业企业开展环境调查监测,推进滏阳河水系抗生素迁移、转化风险评估及阻控技术试点建设。
三、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
(八)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强化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成果运用。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运用无人机等手段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扎实推动国家、省交办问题核查整改,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
(九)加强生态治理修复。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进非金属露天矿山“横切”式开采,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推进矿山综合修复治理,完成剩余190亩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任务。加快幸福河湖建设,2025年全市幸福河湖累计达到36条(个)。强化水土流失治理,新增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0平方公里。科学实施国土绿化,完成营造林56.3万亩。推进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加强湿地保护修复。
(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修复,强化滏阳河、支漳河等鸟类栖息地保护监管,推进永年洼生态鸟岛建设。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生物多样性体验研学基地试点建设。
四、筑牢美丽邯郸建设安全底线
(十一)完善生态安全体系。强化生态安全工作多部门统筹协调,加强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优化生态安全风险立体监测网络,提升生态安全应急保障处置能力。
(十二)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开展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探伤、辐照等高风险重点领域放射源监督检查。做好全省2025年无脚本辐射事故实战化应急演习试点工作,提升应急保障水平能力。推进国家变电工程电磁辐射排污许可试点建设,探索将电磁辐射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施路径。
(十三)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发挥生物安全协调机制作用,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做好外来入侵物种日常监测,适时开展防除灭除活动。做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将邯郸(涉县)种子资源库提升改造为种子文化博物馆。
(十四)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多层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应急监测和演练。加强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加强尾矿库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落实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动气候变化健康适应工作,建立高温、干旱、强降水风险预估业务,加强气候敏感疾病监测,开展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脆弱性和适应能力评估。
五、积极开展美丽中国建设地方实践
(十五)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认真落实京津冀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任务要求,围绕建设京津冀减污降碳协同和生态修复示范区功能定位,明确建设任务目标,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强化生态环境支撑区保障。
(十六)扎实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系统研究美丽城市建设任务目标和重点举措,围绕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建设目标要求,聚焦城市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探索以城市为载体的美丽中国建设实践路径。
(十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国家和省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明确任务目标及建设村庄清单。支持复兴区、丛台区、峰峰矿区、邱县开展整县美丽乡村创建。支持复兴区申报全国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名单,争创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标杆。
(十八)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加强东武仕水库、滏阳河、洺河等7处列入国家《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水体综合治理,巩固美丽河湖创建成效,推动具备条件的河湖申报国家和省级美丽河湖典型案例,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十九)推进其他美丽细胞建设。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复兴区锦绣江南南院小区“生境花园”项目建设,争取入选全国生态社区建设典型案例。
(二十)开展西部生态文明建设出亮点行动。依托涉县、磁县、武安市、峰峰矿区、永年区等西部县(市、区)产业优势和生态禀赋,辐射带动复兴区、冀南新区等区域,在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新机制探索上做出亮点。推进复兴经济开发区、武安工业园区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产业园区建设,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新路径。
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二十一)强化政策支持。加大美丽邯郸建设财政支持。完善政银企对接沟通机制,健全绿色金融精准有效服务机制,推进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发展。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等科技需求,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绿色发展科技项目,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创新技术成果转化。
(二十二)强化数智赋能。充分运用AI、数字孪生等技术,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探索构建大气污染治理AI决策系统、智能化监管体系、治污设施效能监管系统。做好“十五五”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加强县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二十三)强化督察整改和执法监管。扎实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生态环境问题暗访暗查发现问题整改,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模式,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非现场执法效能。
(二十四)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好全国生态日、六五环境日等主题活动,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做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进绿色生活建设行动。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丰富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畅通生态环境保护投诉举报渠道,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
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加强跟踪问效。市有关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督导帮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邯郸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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