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机关党委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对全省679个单位、99户家庭、90所学校,分别授予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称号,对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100个单位予以通报表扬、222名个人给予记功奖励,号召全省人民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激发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发挥组织、支持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经过近两年来全厅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和省委省直工委、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层层审核评比,厅机关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8—2020年度省级精神文明单位,通过民主推荐和上级相关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厅自然生态保护处被评为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先进单位,厅水生态环境处赵宪伟同志记个人二等功。
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21楼 举报电话:0310-12369 总值班:0310-3102889 传真电话:0310-3111178
主办单位: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我们 冀ICP备19010192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40302001153 网站标识码:130400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