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20年6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监测数据显示,6月,我市降尘量范围在4.3–8.9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6.2吨/平方千米·月,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控制目标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按照降尘量均值由小到大排序我市排名“2+26”城市第4位,同比下降30.3%,改善率排名“2+26”城市第4位,两项指标在纳入“2+26”城市考核的省内城市中均排名第一位。
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21楼 举报电话:0310-12369 总值班:0310-3102889 传真电话:0310-3111178
主办单位: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我们 冀ICP备19010192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40302001153 网站标识码:130400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