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查寻。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工作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111180。
2019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结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和《邯郸市 2019 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方案》等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建设阳光机关,全面促进政务信息公开与环境公众参与,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1.载体建设方面
在公开渠道上不仅通过市政府网站、“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政府信息查阅点、报纸、广播、电视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外,还开通了微信、微博,组建市民环保监督团和微信矩阵,建立了群众热线、网络问政、电视问政、领导信箱多种渠道,提高了群众响应,增进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扩大了环保宣传的受众面,更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按时编制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均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发布。
2.政策解读方面
(1)建立环境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2019年11月7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解读巜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情况;12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对《邯郸市重型货车污染管控》政策进行解读;12月26日,邯郸市召开邯郸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今年以来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11月1日,我局局长带领总工程师、调研员、大气环境处处长、机动车处处长、环境执法支队队长、督查中心主任七位同志上线《清晨热线》直播间,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群众关心热点问题与群众进行对话交流。并在广播电视台门前设立双创双服群众服务台,现场受理群众反映问题。
(2)突出热点信息公开制度化。针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这一群众关注热点,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在《邯郸市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第35条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中,强调加强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和新媒体宣传,形成多元发布、多渠道融合、多平台互动。宣传报道大气污染防治经验做法和治理成效,围绕打好蓝天保卫战各项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美丽邯郸·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明确责任部门,在部门网站设立大气污染治理专栏,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及大气污染治理进展情况。同时设立生态环境部环保督察“回头看”、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及时公开交办问题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发挥群众参与、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强保障。
(3)进一步加大重污染天气信息公开。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通知,包括空气质量会商情况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时间、建议措施、强化措施等内容。通过市政府网站、邯郸新闻网、邯郸环保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圈、电台广播、告知牌等多种形式对通知进行广泛告知,并进一步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实施措施、取得成效等宣传解读力度。
(4)持续加大媒体公开力度。持续通过中国环境报,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燕赵都市报、河北电台、电视台、长城网以及邯郸环保网站、微信、微博和邯郸日报、晚报、中原商报、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对重点环境治理举措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公开解读。
3.指导本地区、本系统信息公开方面
为做好本地区、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印发了《邯郸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别对空气、水和土壤、环境监管和执法、企业信息公开、污染减排信息、核与辐射安全、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举报和反馈、建立环境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及舆论引导机制、依申请公开等十方面内容进行了责任分工,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清晣、任务明确。并将相关文件下发各县(市、区)分局指导、督促其开展工作。
4.建议提案承办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发扬动脑筋、动感情、动真格“三动精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实行领导班子全员抓办理工作制度,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承办工作责任机制,做到层层有任务、件件专人办、办理高效率。坚持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把好政策关、体例关和文字关,把文字答复与电话沟通、座谈会商、上门走访、联合调研结合起来,深入了解代表和委员提出问题的本意和想法,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坚持以办促干,着力解决问题,认真梳理代表和委员所提意见建议,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法治理念,把合理意见建议转化为政策举措,体现到相关制度、规划和工作中去,真正推动解决环保重点难点问题。2019年,承办人大建议13件,政协提案24件,共计37件,按时办复率、答复函规范化率、走访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5.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
(1)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建立完善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市政府网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和邯郸环保微信公众号、邯郸市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全市空气质量日报及未来三天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包括空气质量指数范围、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等级等。建立“空气质量自动发布系统”和“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栏目,方便查询相关信息。
(2)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我局网站逐月公布我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和地表水质达标情况。公开内容包括我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监测情况、监测点位、评价标准及方法、评价结果,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质情况。
(3)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通过多渠道公开重点排污单位信息。一是在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总量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等信息。每月公布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超标情况,包括超标企业名称、超标污染因子、排放标准和监测超标数据。每季度公布废气、废水国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结果。二是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建立“企业自行检测及发布”栏目,可直接链接到河北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三是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建立“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栏目,接链接到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4)环境执法检查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等公开了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以及生态环境大检查工作方案、阶段总结及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在我局网站开辟“关注民生环保在行动”、“环境应急”、“环境执法”、“分表计电平台”等栏目,对各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和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了全面公开。同时开通“网上举报”、“12369”网络举报平台等栏目,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并在“网上举报”栏公开答复群众举报投诉处理情况。
(5)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为保障环境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制定了《邯郸市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并在政府网站和我局网站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0 |
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4 |
64 |
128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84.12150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1 |
|
1 |
2 |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1 |
|
|
|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1 |
|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
|
|
2 |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0 |
|
|
|
|
0 |
|
|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完善,依然存在公开不全面问题。三是政务公开监督力度仍需加强,将重点加大对各县(市、区)政务公开监督力度。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培训学习上级文件要求,学习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大生态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信息的梳理,确保及时回应,掌握舆论主动。三是强化督管。常态化监督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县(市、区)分局年终考核任务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通过电话调度、重点督查等形式,定期进行调度检查,强化日常监督。
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21楼 举报电话:0310-12369 总值班:0310-3102889 传真电话:0310-3111178
主办单位: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我们 冀ICP备19010192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40302001153 网站标识码:130400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