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园区内正在生产的化工企业严格检查和夜间不定时巡查。要求企业在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的基础上,再对废气收集、处理各环节进行改进和完善。加强企业环保自律建设,在自动监控、环保联合监管、群众监督制度三大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化工园区内各企业本着“加强企业环保自律、相互监督、共同发展”的原则,自发成立了企业自律环保联查组,制定了企业自律联查制度,进行相互监督;县环保局和园区管委会利用科技手段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要求各企业紧紧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重点,建立和完善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正常使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确保与中控平台数据连接。各企业安装了VOCs在线监测报警装置,并与市局联网,要求各开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季度性监测,化工园区执法中队每日3至4次巡查、夜间2次巡查,确保化工园区无异味产生。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将有效防止和溯源企业危废气“跑、冒、滴、漏”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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