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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评议结果7

作者:法规处 | 点击:5408 | 发布日期:2017-01-06 |索引号:000014348-2017-00009
邯郸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考核评分表
考核日期: 2016  11  6      被考核部门: 自然处      总得分:    91     
一级考
核项目
分值 二级考核项目 计(扣)分标准 得分
执法责任状完成情况 50分 执法的范围和权限 执法的范围和权限清晰明确(5分) 5
执法的程序遵守情况 执法的程序合法严谨(5分) 5
执法的目标和任务制定情况 执法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具体 (5分) 5
执法职责履行情况 严格履行执法职责,既不越权执法,也不放弃职责(5分) 5
本职和领导交办的执法任务完成情况 提前(10分)、按期(5分)、超期(0分) 5
局及本部门办事程序遵守情况 严格遵守局及本部门办事程序,无暗箱操作和随意执法现象(10分);、 10
有关执法时限规定遵守情况 严格遵守有关执法时限规定,无推诿、扯皮、搪塞现象(10分); 10
执法行为
方面
50分 岗位执法职责上桌公示情况 岗位执法职责上桌公示(5分) 3
现场执法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情况 现场执法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10分) 10
在执法活动中衣着、举止情况 在执法活动中衣着整齐,举止大方(10分) 10
执法活动中运用规范用语情况 在执法活动中用语规范,能自觉运用《邯郸市环保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10分) 10
本部门常用的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情况 文书书写合法、规范(5分);文书编号正规、有序(5分);文书内容详细、准确、有效(5分) 13
加分因素 年终考核结果 优秀(15分)、称职(5分)
获得表彰情况 被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省环保局等以上单位表彰的(20分)
受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省环保局等单位所属部门表彰的(1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则相应扣分:
1、超越执法权限的(-10);2、超越执法范围的(-10);3、私自制作法律文书或虚假证明和鉴定(-5);4、不如实记载现场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5);5、违反执法程序的(-10);6、应当立案查处而隐瞒不报的(-5);7、违反执法期限的(-10);8、不按规范进行监测(-5);9、擅自更改案卷材料(-5);10、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10);11、处理结果畸轻畸重的(-10);12、其他过错行为(相应扣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全年积分为零,并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执法责任:
1、所承办案件被法院判决为败诉的;2、所承办案件经行政复议后,被撤销、变更或者确认为违法的;3、所承办案件被上级或本级人大、政府在执法检查中确定为错案的;4、所承办案件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在本单位内部或本系统上级认定为错案的;5、其他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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